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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春娇律师,莫春娇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广东毅隽达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团律师,佛山市禅城区总工会特聘律师,广东省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 莫律师长期从事律师实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熟悉广东地区的司法环境,具有较高的诉讼技巧,尤其在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及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等具有独特经验和技巧。 莫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为人正直,思维缜密......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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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建筑公司对法人变更时间的限制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 来源: 佛山货款纠纷律师
[导读]:  莫春娇律师,佛山货款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毅隽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莫春娇律师,佛山货款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毅隽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人变更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的发展过程中会晕倒某些事项的变更,如公司名称,公司法人,或者是公司的经营范围等等。不知道大家对这方面的内容了解多少呢如法人变更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一起跟着学习吧。




  一、法人变更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法人变更的条件


  法人的合并与分立


  1、法人的合并。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的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其债务或提供担保。


  2、法人的分立。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第二、法人终止的条件


  民法通则第45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法律列举的原因,即为法人终止的原因。


  1、依法被撤销。这是因主管机关的行政处分行为导致法人消灭的原因。法人从事法律禁止的活动,如非法经营、租借或转让法人执照等,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执照,强行解散。 2.解散。依法被撤销是法人的强制解散,这里的解散应指任意解散。任意解散是基于法人的意思或设立人的意思而解散。前者如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后者如章程规定的法人存续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发生。


  2、法人破产。法人破产是法人因丧失清偿能力而不能对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实行清偿的状态。法人一旦破产并受破产宣告后,财产要清偿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终结时,依法律规定解散。 4.其他原因。其他原因,显然是指上述三种原因之外的导致法人消灭的原因,例如国家作出的关于国有企业;关闭;、;停止;的决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足法定人数时,都属于导致法人终止的其他原因。


  。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三、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企业法人变更有怎样的影响


  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法人性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财产状况以及名称、住所、分立、合并等方面的重大变更,可依据法人意愿自主决定,法人需要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公司法人变更有如下两点后果。


  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同时公司法人的变更会影响公司的一些证件的重办,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到当地的工商局进行登记,法人的变更会影响公司的一些事务以及证件的使用。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法人变更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登陆,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建筑公司对法人变更时间的限制

  所谓的公司法人就是法定代表人,当法人出现变化需要变更的时候,需要尽快做出处理,了解相关知识当然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公司法法人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怎么办理法人变更建筑公司对法人变更时间的限制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法法人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二、怎么办理法人变更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三、建筑公司对法人变更时间的限制


  原则是不受时间和次数限制,但是工商局内部,会设置一些障碍,会出一些内部规定,如果坚持的话,多半还是可以变更的。另外,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自己是股东的话,可以申请注销公司。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建筑公司对法人变更时间的限制;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于公司法法人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变更办理等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